[招标公告]2024年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国网本部空调维保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品类:维保
发布主体: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5
编 写 说 明

第一部分:概述

采购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适用范围

遂宁市

发布日期

2024-04-15 15:40:12

截止日期

招标联系人

杜先生

招标联系方式

18090808262

公告原文链接

https://szyc.chinaccs.cn/management/noticeList/detail?id=1229397416665812992&purchaseCurrent=notice&type=purchase&typeFrom=list&purchaseType=7

第二部分:公告正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4年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国网本部空调维保业务技术服务采购,需按甲方要求提供两次技术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4万元(不含税)。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按甲方要求提供两次空调维保技术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1.维保目标

1.1乙方应确保维保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能满足高效、稳定、安全的使用要求。

1.2若相关国家部门对维保物有定期检测或检验的强制性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按时办理相关定期检测或检验的手续。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维保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

2.1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范围:

国网本部生产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麦克维尔230DR)和分体式空调、生产辅助用房和公司周转房分体式空调。检测范围:检测服务系统中风道约1000m2,进出风口500个。检测内容: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b-溶血性链球菌、积尘量等五项。按甲方要求提供两次技术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1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2.4万元★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3本次比选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或环境保护监测,或质检技术服务等类型。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通服4楼410办公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购买标书银行转账凭证。(如有)

(4)比选文件可采用线上获取,将(1)(2)(3)项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54244267@qq.com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通服4楼410办公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090808262】                

电子邮件:【154244267@qq.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