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华061-成都市金牛区兴路广场2号楼商务楼物业服务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品类:电梯维保/维保/
发布主体: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9
编 写 说 明

第一部分:概述

采购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适用范围

成都市

发布日期

2024-04-19 17:15:20

截止日期

2024-04-25 00:00:00

招标联系人

张鑫玉

招标联系方式

13550180613

公告原文链接

https://szyc.chinaccs.cn/management/noticeList/detail?id=1230907429173596160&purchaseCurrent=notice&type=purchase&typeFrom=list&purchaseType=7

第二部分:公告正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兴路广场2号楼商务楼物业服务项目-电梯维保服务】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75974.84元(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兴路广场2号楼商务楼物业服务项目-电梯维保服务、服务期限:2024.5.1-2024.12.31】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75974.84】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其他采购建议:

2.1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招标(含招租)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 3

个,可对 2 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 1 家评标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与 1

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由原评标小组作为谈判小组完成谈判。

2.2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分包合同到期后,根据本次方案(要点),结合后评估结果,对全部符合以下情形的,下一轮分包合同采用续签的方式:

1、收入合同成功续签,且收入合同对应服务内容无变化

2、原采购内容无变化且原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达到 90 分以上。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或授权)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7.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鑫玉 

电    话:13550180613

电子邮件:1491798670@qq.com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