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翻新整改工程公告
品类:室外灯具
发布主体:盐城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06
编 写 说 明

悦达地产 盐城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室外灯具进行公开招标/招募,诚邀合格投标人参与。

一、本次招标/招募的内容及范围如下

1、招标范围及内容:

路灯翻新整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和路灯及线管的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路灯配套的土建部分和管线安装时的零星绿化道路拆除修复及路灯移交工作,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特别说明不含路灯移交路灯管理处的费用。

2、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资格要求:

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来(2020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江苏范围内承担过已竣工的65万元以上路灯或亮化工程的相关书面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7)被集团相关文件规定被停止、暂停投标资格的,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其他要求: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3-06-12 18:00:00

四、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联系人:张贵

2、招标联系方式:15005108599

3、招标联系地址:无

五、相关附件(如有)

悦达地产盐城公司

2023-06-06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