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服务协议
发布主体:上海同在
发布时间:2021-02-19

第一条 用户协议的确认和接受

1.1 easy3w同在房地产行业阳光招采公共服务平台是上海同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市场资源配置最优化,阳光交易“零成本”而建设运营的平台,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房地产行业市场信息共享枢纽,联合合作伙伴为各个开发商的招采平台提供单企业无法实现的公共服务,为采购人与供方提供协同连接的纽带,推广普及全过程在线且无纸化的V4.0智能阳光招采云平台,期望经过行业的共同努力和技术产品推广,真正为房地产行业构建起开放、竞争有序、诚实信用、动态自优化的智能采购供应链平台网络生态圈。平台地址:http://www.dc-ebidding.com,由上海同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和运营。

1.2 本平台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上海同在所有。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将按照用户协议条款执行。若您使用本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接通、进入、浏览,或者使用平台的各项服务、功能、资讯等),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用户协议全部内容的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如果您拒绝接受本用户服务协议,您必须立即放弃使用本平台。

第二条 用户的资格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皆有资格申请成为本平台的用户。若您不具备此资格,请不要使用本平台。

2.2为保证招采活动等有序合规,使用本平台企业用户,均须取得其所属企业、组织的合法授权,且提交的资料通过上海同在核实,方可获取相应业务操作资格。申请认证的用户须向平台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账号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等资料。通过认证的用户执行年检制度,上海同在有权要求每年用户提供相关材料。

2.3平台有权禁止被取消用户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再次使用本平台。

第三条 协议的更新和效力

5.1 上海同在有权利根据需要更新用户服务协议的条款,更新后的协议在平台上公布即告生效,并替代原来的协议。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则应立即申请注销账户。一旦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则表示已经接受了更新后的用户协议。

5.2 当用户因使用平台而与上海同在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四条 账号的注销

4.1 用户向平台提出帐号注销请求后,经上海同在审核同意,由平台注销该用户的账号。账号注销后用户即解除与本平台的用户协议关系。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须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本平台的有关协议、规定、规则、程序和惯例,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5.2用户自主负责对会员账号、密码和权限的管理,并对其帐号发生的所有行为负责。如果因用户未妥善管理账号、密码或者管理不善造成的信息泄露、利益受损或其他不合规行为,均由用户自己承担,上海同在不承担任何责任。

5.3用户不得将帐号、密码及相关服务销售、转让、或赠与任何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如遇以上情形,上海同在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5.4 用户有权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录平台。如用户变更账号管理员,有权出具单位证明进行在线变更。

5.5 用户应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5.6 用户确保通过本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商业信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的真实性、准确性、即时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独立承担所有责任。

5.7用户通过本平台与其他的用户发生所发生的任何业务和法律纠纷,均由用户方自行解决,与上海同在无关。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发生争议,您同意免除上海同在(包括上海同在代理人和雇员)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实际和后果性的)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5.8用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不得利用上海同在及本平台从事任何有违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等信息;不得传输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隐私权、名誉权或其它权利的信息;不得干扰本平台的正常服务秩序。否则,上海同在有权取消其账号,有权单方面终止对用户提供的服务。相关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证据提交司法机关。

5.9如因用户通过本平台使用的服务或线下的商务行为,致使任何单位、个人对上海同在及上海同在关联企业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而产生的费用及遭受的损失,一切均由用户负责赔偿。

第六条 信息收集

6.1您提供发布的企业信息、产品服务信息、报价、招投标信息将被显示在公共区域,对任何用户来说是公开的。请注意所有在这些场所公开的信息会成为公共信息,请您在决定公布前仔细考虑。

6.2当您在本平台注册成为会员时,本平台需要收集您的企业信息、供应和需求信息、产品和服务信息、价格信息、联系人信息等信息。同时,本平台会将相关信息汇聚到其数据库系统中,供其他用户授权访问。

6.3本平台有可能自动接收并记录您的浏览器和计算机上的信息,其中包括您的IP地址, cookie中的信息、软硬件特征信息、以及您需求的网页记录。

6.4本平台会对您及您的公司的身份和交易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并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加工、再利用。

6.5您同意明本平利用您的信息与您联络,并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如:产品信息、招标信息。您接受本服务协议即为同意接收这些资料。

6.6您授予上海同在及本平台无偿使用用户提交的“信息资料”的权利,即上海同在及本平台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 展示"信息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以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信息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同时,您同意上海同在在未改变您提供信息的实质内容的情况下免于承担因该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责任声明

7.1在不影响用户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上海同在有权对于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策划宣传、向第三方网站推广、链接、编辑等处理。对于用户通过本平台发布的任何虚假的、非法的、中伤他人的、欺骗性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资料,上海同在将保留不通知用户即予以删除的权利,并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

7.2本平台上的其数据信息均由用户方自主提供,本平台仅作客观数据呈现,用户须自主判断其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本平台不对平台上任何一个用户提供信誉保障和责任担保。本平台不承诺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不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不具备管理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7.3 上海同在将尽最大努力来减少错误,但网站上提供的服务和信息仍可能包含错误内容,上海同在对用户因使用本平台而造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上海同在对其服务和信息不作保证,不论什么情况下对用户因使用本平台而造成的直接、间接、偶尔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损害或其他一切损害不负法律责任。若您对本平台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服务不满,您唯一的补救措施是停止使用这些服务。

7.4上海同在仅作为本平台的提供商,不参与用户的采购和销售的相关业务,不影响用户自行选择交易方、投标报价或评标定标等决策判断。用户使用本平台直接或间接所产生的各项收益无需与上海同在分享,同样上海同在对用户使用本平台直接或间接所产生的各类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7.5上海同在不保证本平台是不受干扰的、没有故障的。本平台不对因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用户与本平台服务器之间的连接受阻而无法访问负责。您同意独立承担因操作者原因、第三方软件故障、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病毒、黑客、政策调整、本平台更新、服务器配置等各种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操作或传输的迟延、未经授权的进入等引起的损失。

7.6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法律法规、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平台相关服务履行迟延或不能履行的,上海同在不承担任何责任。

7.7本平台含有与其他网站的链接。上海同在并不能控制这些网站及其所提供的资源,所以对链接网站上的内容、广告、服务、产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即时、完整性不做任何承诺,并且对链接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8任何上海同在的通知都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您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您同意,如您修改原注册时提交的电子邮箱地址、并通过上海同在审核的,以新电子邮箱地址为准)。该电子邮件进入前述电子邮箱接收系统时,视为送达。

7.9上海同在认为申请注册的用户与上海同在形成竞争或对本平台正常运营造成损害时,可拒绝其申请和注册。

7.10 任何因用户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上海同在的经济或名誉损失,上海同在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即使上海同在未就您的某项违约行为立刻采取行动,并不表明上海同在放弃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7.11 上海同在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的同意。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上海同在对其开发的本平台享有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8.2除非有合同书面约定,上海同在未向用户授予与任何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权利。

8.3所有其它在本平台上出现的商标为它们各自的权利人所有。

8.4未经明上海同在书面授权,用户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均视为对于上海同在的侵权:

将本平台及其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披露、让其接触、修改或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对本平台及其信息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在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

限制、破坏或绕过本平台的加密措施。

去除、掩盖或更改本平台上有关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将本平台及其信息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

第九条 费用

9.1注册免费会员及使用对应的免费会员服务是免费的;注册标准会员或选择其他收费服务,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请参看本平台上公布的相应说明。

9.2若您未及时支付相应费用,上海同在有权在任何时刻对于您所享受的会员权益进行调整,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9.3上海同在保留调整价格以及修改费用条款的权利,一旦调整或修改,将立即在本平台上公布。

9.4上海同在不承担您因使用本平台的服务而需支付的软硬件、税收及其它费用。

9.5上海同在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改变或不继续提供某些或全部用户服务权益。

第十条 中止与终止

10.1 对于用户的以下行为,上海同在有权在未告知的情况下中止或终止其相关服务或者拒绝其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平台,且不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服务减少等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用户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信息,包括但不应限于营业执照、企业或产品信息、资质信息、个人信息等。

用户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系冒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状况不一致时,或用户未取得其服务的企业、组织合法授权。

利用本平台滥发重复信息,发布国家法律法规等禁止或限制发布的信息,发布不属于会员经营范围的信息,或与本平台服务无关的信息;

冒用其他企业的名义发布商业信息,进行商业活动;

计划破坏、攻击本平台网站系统、网络的完整性,或者试图擅自进入本平台网站电脑系统、网络;

使用或提供含有毁坏、干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电脑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破坏性程序;

盗用他人在本平台上的登录名和/或密码;未经本平台同意的帐号出售或授权使用行为;通过或从事涉及上海同在的欺诈活动;通过或从事涉及本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如发现用户利用上海同在及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和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并与上海同在形成竞争或损害上海同在利益的,上海同在有权单方终止其用户资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海同在有关协议、规定、规则、程序和惯例的其他行为。

8.2如您连续二年未使用您的账号登录过本网站,您的账号可能被注销,所有服务将同时终止。

8.3您同意,在上海同在未向您收费的情况下,上海同在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同在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您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终止您的账户、密码以及相关服务。

8.4您同意,在上海同在向您收费的情况下,上海同在应基于合理的怀疑且经电子邮件通知的情况下实施终止服务的行为。

8.5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上海同在根据本协议规定终止您服务的情况下可立即使您的账户无效,或注销您的账户以及在您的账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您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使用相关服务。账户终止后,上海同在没有义务为您保留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此外,您同意,上海同在不会就终止向您提供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与其他

11.1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

11.2如因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同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4本协议以取代此前您和上海同在就相同事项订立的所有口头、书面、及其他通信方式中的表述或协议。任何不在本协议或附件书面约定的条款范围内的口头承诺对您和上海同在双方均不具备约束力。